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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某局
(二)委托鉴定事项:送检动物的物种及保护级别鉴定
(三)受理日期:2017年4月26日
(四)鉴定依据:
1.《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2013年9月);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函[1988]144号 1988年12月10日);
3.《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00年8月1日 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
4.《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林濒发(2012)239号)
(五)鉴定时间:2018年4月26-5月11日
二、基本案情
某局发现王某涉嫌非法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只,2018年4月26日,该局民警将王某驯养的2只疑似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送至本中心,委托本中心对这2只动物的物种及保护级别进行鉴定。
三、鉴定过程
1.2018年4月26日,本中心接受某局的委托,对送检的2只动物物种及保护级别进行鉴定;
2.2018年4月26日-5月4日,本中心将送检的2只动物分别编为1号和2号,并拍取照片;组织专家对送检动物进行形态特征分析并与相关文献比对,鉴定其物种及保护级别。
3.2018年5月11日,本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专家鉴定意见编制鉴定意见书。
四、分析说明
送检的1号动物的形态特征为:头部圆,身体为深浅不一的灰色,脸部眼睛周围有一片狭长的白色裸皮;头部和颈部的灰色羽毛带有浅灰色滚边,腹部的灰色羽毛则带有深色滚边;主要飞行羽灰黑色;尾羽鲜红色;鸟喙黑色,虹膜黄色。
送检的2号动物的形态特征为:头部和颈部均为红色,眼部周围有一片黑色裸皮;初级飞羽为黑色,次级和三级飞羽蓝色;所有的尾巴羽毛红褐色;虹膜红色,腿灰色;喙为橘红色。
五、鉴定意见
通过对送检的2只鸟类动物的外部形态特征观察和辨析,并与相关文献比对,检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和《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送检的2只动物的鉴定意见为:
1号动物为鹦形目,鹦鹉科,Psittacus属,非洲灰鹦鹉Psittacus erithacus,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其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2号鸟类动物为鹦鹉科,Eos属,红色吸蜜鹦鹉Eos bornea,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