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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某局
(二)委托鉴定事项:对某单位栽种苗木的现状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鉴定
(三)受理日期:2018年5月10日
(四)鉴定依据:
1.《四川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四川省林业厅 2013年3月);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 招标文件;
4.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
(五)鉴定日期:2018年5月13日 - 2018年5月22日
二、基本案情
2018年5月9日,某局委托我中心对某单位于某地苗木栽种的现状及是否满足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鉴定。本中心依据委托方要求,于2018年5月13日抵达栽种苗木现场进行勘查,调取相关文件,了解案件情况,并和委托方签订鉴定委托协议。
三、鉴定过程
1. 2018年5月10日,本中心接受某局的委托。
2. 2018年5月13-16日,本中心组织技术人员赴移植苗木现场进行每木检尺、拍照和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3. 2018年5月17-22日,技术人员对外业调查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分析并根据专家意见编制鉴定意见书。
四、分析说明
1. 合同相关条款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4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3月12日
1.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第1.3.3条标准(根据投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列项目特征描述:栽植天竺桂胸径或干径15-16cm,树高4.5-6m,冠径3.5-4m;栽植小叶榕胸径或干径14-15cm,树高4.5-5.5m,冠径3.5-4m)。
2. 合同执行情况
2.1 第一次种植情况:时间2015年1月,栽植天竺桂1513株,小叶榕1529株,共计种植株数3042株,据监理日志质量无异议。
2.2 第一次受害情况:时间2016年1月,天竺桂死亡1342株,小叶榕死亡1405株。
2.3 更换受害苗木情况:时间2016年5月,更换受害天竺桂1342株,小叶榕1405株。
3. 栽植苗木现状调查
3.1 2018年5月13日,本中心鉴定人及技术人员(共5人)在委托方、施工方、监理方、审计方和公证处的陪同下,对栽种苗木的位置和数量进行确认。某单位栽种的天竺桂位于某地。
3.2 调查采用每木检尺调查方式,使用树围尺、塔尺、皮尺等工具分别对每株苗木的胸径、树高、冠幅(因小叶榕萌条多为初生新叶,所以未做冠幅测量)、生长势情况和萌条部位进行记录(详见附件三)。
3.3 调查结果统计
3.3.1 天竺桂统计:检尺合计1618株,其中全株干枯41株,占比2.53%;有萌条的1577株,占比97.47%。
有萌条植株统计:
(1)树高达到合同指标1381株,占比88.33%;未达到合同指标184株,占比11.67%。
(2)胸径达到合同指标995株,占比63.09%;胸径未达到合同指标582株,占比36.91%。
(3)冠幅达到合同指标24株,占比1.52%;冠幅未达到合同指标1553株,占比98.48%。
(4)树高、胸径和冠幅三项综合指标均达到合同要求的10株,占比0.63%,未达到合同要求1567株,占比99.37%。
3.3.2 小叶榕统计:检尺合计1432株,其中全株干枯952株,占比66.48%;有萌条的480株,占比33.52%。
有萌条植株统计:
(1)树高达到合同指标431株,占比89.79%;树高未达到合同指标49株,占比10.21%。
(2)胸径达到合同指标463株,占比96.46%;胸径未达到合同指标17株,占比3.54%。
(3)冠幅达到合同指标0株,占比0%。
(4)树高、胸径和冠幅三项综合指标未达到合同要求480株,占比100%。
五、鉴定意见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验收标准的硬性指标为树高、胸径、冠幅三项综合指标,本次调查鉴定结果为:
天竺桂栽植1618株,按树高、胸径和冠幅三项综合指标达到合同要求的10株,占比0.63%,达到行道树基本功能要求;其余99.37%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也不满足行道树基本功能。
小叶榕栽植1432株,按树高、胸径和冠幅三项综合指标达到合同要求的0株,占比0%,均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也不满足行道树基本功能。